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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项目档案管理规定,科技类档案管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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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科学技术档案管理规定的水利科学技术档案管理规定
法律分析:《水利档案工作规定》是水利部、国家档案局于2020年9月11日共同发布的为加强水利档案工作而制定的规定。
第十六条 水利工程档案的归档工作,一般是由产生文件材料的单位或部门负责。总包单位对各分包单位提交的归档材料负有汇总责任。
目前,水利工程技术档案管理的现状是:(一)技术纸质档案完善。
水利工程档案的收集水利工程实施起来有很多资料需要收集,并且建筑完工的水利工程的档案也需要收集和整理,以便能够更好地管理,把我国的水利工程用科学的方法管理起来。
相关问答
Q1: 科技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
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适用于一般科学技术档案的案卷整理。科学技术档案的案卷收集方法:一列入、一同步、一参加、一把关。
目录要求、案卷编号要求。目录要求:科技档案案卷的构成需要有明晰的目录,以便于查找、管理。案卷编号要求:需要对科技档案案卷进行编号。
科技档案按“卷”整理,整理要求按照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布的《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 11822-2000)执行。其中科研档案还可按国家档案局颁发的《科学技术研究课题档案管理规范》DA/T2-92执行。
Q2: 科技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
1、第八条 一个单位内部的各机构,应将归档的科技文件材料,按照内在联系加以系统整理,组成保管单位(卷、册、袋、盒),填写保管期限,注明密级,由题目(或项目)或工程负责人审查后归档。
2、电子文件形成或办理部门应定期将已收集、积累并经过整理的电子文件及其元数据向档案部门提交归档,归档时间最迟不能超过电子文件形成后的第2年6月。归档时间可以分为实时归档和定期归档:实时归档指电子文件形成后立即归档。
3、定期一般分为三十年、十年。国家档案馆保管的档案,一般应当自形成之日起满三十年向社会开放。
4、是科学研究计划的进展与科学研究论文的形成同步;使接受、科学研究成果评价与接受、科学研究档案评价同步;是科学研究成果的报告、登记和评价价格以及科技人员的晋升和审查与档案处签发的缴存证明文件同步。
5、具体内容见附件《水利科技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
6、将档案的保管期限划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 长期为16~50 年左右、短期为15年(含15 年)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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