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项目管理浙江,浙江政府专项债券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国有资产授权经营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将其管辖范围内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集团公司所占用的全部国有资产统一授权给企业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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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第三章投资计划管理 1、政府投资项目计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变更。 政府投资项目应当组建项目法人,负责项目的建设、管理和运营。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得兼任项目法人的法定代表人。2、第一章 总则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