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正文
java代码块继承 java编写一个继承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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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VA 中的 -> 是什么意思?
“-”是Java 8新增的Lambda表达式中,变量和临时代码块的分隔符,即:
(变量)-{代码块}
如果代码块只有一个表达式,大括号可以省略。如果变量类型可以自动推断出来,可以不写变量类型。
相关问答
Q1: java 中 继承的问题 class A { int i = 10; } class B e
与继承无关java代码块继承,就算是写个简单的类java代码块继承,这样的写法也是会报错java代码块继承:
public class Test {
int a;
a = 0;
}
a = 0这样的写法只能出现在方法体内,或者在方法体外这样写,int a = 0;这是可以的。
Q2: java类是否可以多继承,怎么实现多继承?
在没有好好地研习面向对象设计的设计模式之前,我对Java接口和Java抽象类的认识还是很模糊,很不可理解。
刚学Java语言时,就很难理解为什么要有接口这个概念,虽说是可以实现所谓的多继承,可一个只有方法名,没有方法体的东西,我实现它又有什么用呢?我从它那什么也得不到,除了一些方法名,我直接在具体类里加入这些方法不就行了吗?
为什么一定要有抽象类这个概念?为什么就不能把这个父类写成一个具体的类,子类再继承它不就可以了吗?何必弄一个抽象类出来,还要弄一些没有方法体的抽象方法,弄得又象接口又象类的,让人捉摸不定。
当我开始学习java设计模式,真正走进面向对象设计的大门之后,我才发现,自己对面向对象设计的理解原来是那么的片面,那么的肤浅,根本就没有真正理解面向对象思想的精髓,在某一种程度上还受着面向过程的影响,以为弄出了一个个类,就算是面向对象了,而其实还是被过程所驱使着。
我还是说说我现在对面向对象思想的理解吧,不一定正确全面,但我想应该还算是比以前略有进步吧。
面向对象思想,我觉得最关键的就是抽象。
一个软件设计的好坏,我想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它的整体架构,而这个整体架构其实就是你对整个宏观商业业务的抽象框架,当代表业务逻辑的高层抽象层结构合理时,你底层的具体实现需要考虑的就仅仅是一些算法和一些具体的业务实现了。当你需要再开发另一个相近的项目时,你以前的抽象层说不定还可以再次利用呢,面对对象的设计,复用的重点其实应该是抽象层的复用,而不是具体某一个代码块的复用,是不是一下子感觉自己对复用理解的高度又上升了一层?^_^
说到了抽象,我就不能不提到曾让我头痛的Java接口和Java抽象类了,这也是本文我想说的重点。
既然面向对象设计的重点在于抽象,那Java接口和Java抽象类就有它存在的必然性了。
Java接口和Java抽象类代表的就是抽象类型,就是我们需要提出的抽象层的具体表现。OOP面向对象的编程,如果要提高程序的复用率,增加程序的可维护性,可扩展性,就必须是面向接口的编程,面向抽象的编程,正确地使用接口、抽象类这些太有用的抽象类型做为你结构层次上的顶层。
Java接口和Java抽象类有太多相似的地方,又有太多特别的地方,究竟在什么地方,才是它们的最佳位置呢?把它们比较一下,你就可以发现了。
1、Java接口和Java抽象类最大的一个区别,就在于Java抽象类可以提供某些方法的部分实现,而Java接口不可以,这大概就是Java抽象类唯一的优点吧,但这个优点非常有用。
如果向一个抽象类里加入一个新的具体方法时,那么它所有的子类都一下子都得到了这个新方法,而Java接口做不到这一点,如果向一个Java接口里加入一个新方法,所有实现这个接口的类就无法成功通过编译了,因为你必须让每一个类都再实现这个方法才行,这显然是Java接口的缺点。
2、一个抽象类的实现只能由这个抽象类的子类给出,也就是说,这个实现处在抽象类所定义出的继承的等级结构中,而由于Java语言的单继承性,所以抽象类作为类型定义工具的效能大打折扣。
在这一点上,Java接口的优势就出来了,任何一个实现了一个Java接口所规定的方法的类都可以具有这个接口的类型,而一个类可以实现任意多个Java接口,从而这个类就有了多种类型。
3、从第2点不难看出,Java接口是定义混合类型的理想工具,混合类表明一个类不仅仅具有某个主类型的行为,而且具有其他的次要行为。
4、结合1、2点中抽象类和Java接口的各自优势,具精典的设计模式就出来了:声明类型的工作仍然由Java接口承担,但是同时给出一个Java抽象类,且实现了这个接口,而其他同属于这个抽象类型的具体类可以选择实现这个Java接口,也可以选择继承这个抽象类,也就是说在层次结构中,Java接口在最上面,然后紧跟着抽象类,哈,这下两个的最大优点都能发挥到极至了。这个模式就是“缺省适配模式”。
在Java语言API中用了这种模式,而且全都遵循一定的命名规范:Abstract +接口名。
Java接口和Java抽象类的存在就是为了用于具体类的实现和继承的,如果你准备写一个具体类去继承另一个具体类的话,那你的设计就有很大问题了。Java抽象类就是为了继承而存在的,它的抽象方法就是为了强制子类必须去实现的。
使用Java接口和抽象Java类进行变量的类型声明、参数是类型声明、方法的返还类型说明,以及数据类型的转换等。而不要用具体Java类进行变量的类型声明、参数是类型声明、方法的返还类型说明,以及数据类型的转换等。
我想,如果你编的代码里面连一个接口和抽象类都没有的话,也许我可以说你根本没有用到任何设计模式,任何一个设计模式都是和抽象分不开的,而抽象与Java接口和抽象Java类又是分不开的。
理解抽象,理解Java接口和抽象Java类,我想就应该是真正开始用面向对象的思想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了吧。
Q3: java 继承父类 是会先执行父类吗
java中子类继承父类程序执行顺序问题
Java中,new一个类的对象,类里面的静态代码块、非静态代码、无参构造方法、有参构造方法、类的一般方法等部分,它们的执行顺序相对来说比较简单,用程序也很容易验证。比如新建一个测试父类。
public class FatherTest {
private String name;
FatherTest(){
System.out.println("--父类的无参构造函数--");
}
FatherTest(String name){
this.name=name;
System.out.println("--父类的有参构造函数--"+this.name);
}
static{
System.out.println("--父类的静态代码块--");
}
{
System.out.println("--父类的非静态代码块--");
}
public void speak(){
System.out.println("--父类的方法--");
}
}
加入一个main程序后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System.out.println("--父类主程序--");
FatherTest father=new FatherTest("父亲的名字");
father.speak();
}
执行结果为:
--父类的静态代码块--
--父类主程序--
--父类的非静态代码块--
--父类的有参构造函数--父亲的名字
--父类的方法—
可以很明显的看出来执行顺序:静态代码块—主程序—非静态代码块—构造函数—一般方法。
如果加入子类的继承以后,情况就会变得复杂些。比如我们再新建一个测试子类。
public class SonTest extends FatherTest {
private String name;
static{
System.out.println("--子类的静态代码块--");
}
{
System.out.println("--子类的非静态代码块--");
}
SonTest(){
System.out.println("--子类的无参构造函数--");
}
SonTest(String name){
this.name=name;
System.out.println("--子类的有参构造函数--"+this.name);
}
@Override
public void speak(){
System.out.println("--子类Override了父类的方法--");
}
}
然后再加入一个main函数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System.out.println("--子类主程序--");
FatherTest father=new FatherTest("父亲的名字");
father.speak();
SonTest son=new SonTest("儿子的名字");
son.speak();
}
执行结果为:
--父类的静态代码块--
--子类的静态代码块--
--子类主程序--
--父类的非静态代码块--
--父类的有参构造函数--父亲的名字
--父类的方法--
--父类的非静态代码块--
--父类的无参构造函数--
--子类的非静态代码块--
--子类的有参构造函数--儿子的名字
--子类Override了父类的方法--
加入了子类以后,执行顺序有了新的变化,我们可以总结一下。首先第一部分执行的是父类的静态代码块—子类的静态代码块—主程序。这一部分都是执行一次,与建立多少对象没有关系。第二部分new了一个父类对象,并调用了方法。执行了它的非静态代码块—构造函数—一般方法。第三部分new了一个子类的对象,并调用了方法。执行顺序为父类的非静态代码块—父类的无参构造函数,然后是子类的非静态代码块—子类构造函数—子类的方法。
Q4: java 关于继承中的super() 方法
要讲super就不能不提this,下面从4个角度讲解一下super(需要对比的时候拿this对比一下,加深理解)
1. super关键字表示超(父)类的意思。this变量代表对象本身。
2. super访问父类被子类隐藏的变量或覆盖的方法。当前类如果是从超类继承而来的,当调用super.XX()就是调用基类版本的XX()方法。其中超类是最近的父类。
3.调用super() 父类构造函数的时候只能调用在子类构造函数的第一行
4.this只能在类中的非静态方法中使用,静态方法和静态的代码块中绝对不能出现this。并且this只和特定的对象关联,而不和类关联,同一个类的不同对象有不同的this
例如:
class Person {
protected void print() {
System.out.println("The print() in class Person.");
}
}
public class DemoSuper extends Person {
public DemoSuper(){
super(); //调用父类的构造方法,而且放第一行,如果不写,系统自动加
}
public void print() {
System.out.println("The print() in class DemoSuper.");
super.print();// 调用父类的方法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DemoSuper ds = new DemoSuper();
ds.prin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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